請問這樣的狀況能申請保護令嗎?
- 曹尚仁 (曹律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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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文章日期:109-07-03 15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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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:
1、如果有證據證明言語恐嚇、精神虐待,可以聲請保護令,要求對方不得騷擾、保持距離、甚至於是必須搬家。
2、有關恐嚇部分,也可以考慮提起刑事告訴。
3、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,可以蒐證之後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或是提出狀紙以保障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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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陳敬人 (陳律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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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文章日期:109-09-18 15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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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
按所謂恐嚇,係指以「將來」害惡之事通知他人,使其發生恐怖心之謂,舉凡以言詞、文字或舉動相恐嚇,將加害惡於他人之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者皆屬之(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3257號判決意旨參照),而該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心,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,如行為人之言語、舉動,依社會一般觀念,認係惡害之通知,客觀上有使其發生實害之危險與可能,罪即成立(最高法院42年度台上字第440號判例、84年度台上字第813號判決意旨參照)。是以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所保護法益,係個人免於恐懼之意思決定自由,如本於社會客觀經驗法則觀之,行為人所為之加害法益事項通知足以使受通知者心生畏懼,即該當恐嚇危安行為,而不以客觀上是否發生危害為構成要件,亦不以行為人真有加害之意為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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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律師 - 0908680976 LINE ID:09086809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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